丽城桥至同兴西路桥一河两岸景观提升项目 公开选择承建(服务)单位评审结果公示 | |
需求单位: | 中山市小榄镇高沙社区居民委员会 |
工程名称: | 丽城桥至同兴西路桥一河两岸景观提升项目 |
第一中选单位: | 广东德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 1246705.67元 |
第二中选单位: | 广东敏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 1480000.04元 |
第三中选单位: | 广东祥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 1668689.07元 |
建设规模: | 本工程位于中山市小榄镇高沙社区丽城桥至同兴西路桥一河两岸,本次竞投范围包括:园建部分、电气部分和道路部分,竞投预算金额:2236369.40元。 |
层数/幢数: | / |
结构形式: | / |
工期要求: | 90 个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公示期: | 2022年9月30日12点00分至2022年10月10日12点00分 |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2022年10月10日12点00分前向中山市小榄镇高沙社区居民委员会/广东鼎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反映。 联系人:李先生、吴小姐 联系电话:0760-22823289、0760-88885590 1、投诉人必须是竞投人或竞投项目或者竞投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2、投诉方式:以书面方式投诉。投诉书内容包括: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②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④相关请求及主张;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⑥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授权代表(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⑦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中山市小榄镇高沙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2年9月30日 |
丽城桥至同兴西路桥一河两岸景观提升项目公开选择承建(服务)单位评审结果公示